返回
顶部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2019-03-04 13:06:01
  • 阅读量: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冀卫发〔2016〕30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人口流动性的增强,育龄群众使用高新质优药具期望值的增加,药具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冀卫发〔2016〕3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人口流动性的增强,育龄群众使用高新质优药具期望值的增加,药具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药具管理和发放服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中,理顺药具管理服务体制,明确药具管理服务职责,稳定药具管理服务队伍,夯实药具管理服务基础,按照“强体系、扎网底、保基本、全覆盖”的要求,提升药具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就加强和改进当前计生药具管理发放和技术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药具管理服务工作

  计生药具是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的药具。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实施40多年来,为满足育龄群众的避孕需求,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到,从目前来看,免费避孕药具仍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药具管理和发放服务工作是卫生计生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在理顺基层卫生计生管理服务体制,整合基层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和改进药具管理和发放服务工作,不但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升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更是提升基层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惠及广大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

  二、落实药具管理服务职责

  (一)加强药具管理体系建设。省、市、县药具管理站,乡镇(街道)药具室,村(居、社区)药具管理员,构成全省五级药具管理体系,受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同级卫生计生办公室委托,并在上级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承担本辖区药具发放服务的管理工作。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本级药具管理机构“参公”管理。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加强内部建设,落实岗位责任,提升规范管理能力,做好需求上报、计划下达、储存运输、供应发放、质量管理、信息统计、经费管理、宣传培训和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建立逐级指导、检查、监督与考核等工作机制。

  (二)健全药具发放服务体系。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把药具发放服务作为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以各级药具管理机构为主干,以基层计生工作网络、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分支的药具发放服务体系。巩固以县级为龙头、乡级为主体、村级为网底的农村药具发放服务体系;构建以社区卫生计生管理机构为基础,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立医院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分工协作的新型城市药具发放服务体系。

  (三)明确基层药具管理机构和服务单位的职责。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药具管理和发放服务工作的领导,县、乡、村药具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药具发放服务工作的管理。

  县级:县级药具管理站(中心)作为县卫生计生局的直属单位要单独设置,作为县级药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县药具需求报送、仓储配送、质量管理、信息统计、药具宣传、咨询指导、药具发放、随访服务、开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等;负责指导乡镇(街道)药具管理和发放服务;负责指导县直药具发放服务机构的发放服务工作;负责培训药具管理和发放服务人员。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县(市、区)辖区内的公立医院和其他县直药具发放服务点,作为县直基层药具发放服务单位,要设置药具咨询岗位和药具柜台,在县药具管理站指导下做好药具宣传教育、咨询指导、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报告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等,并向育龄人群提供药具和随访服务,提高药具使用率、有效率和续用率。

  乡级:乡镇(街道)药具管理室要设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作为乡级药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各药具发放服务单位的药具发放、信息收集、技术服务和咨询随访等服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尚未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的乡镇(街道)可仍设在乡镇计生办公室,已撤计生办公室的乡镇要加快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步伐,缩短卫生计生和药具管理的空白段。乡镇(街道)的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作为基层药具发放服务单位,要设置药具服务咨询岗位和药具柜台,做好药具宣传教育、发放服务、咨询指导、技术服务、随访服务、可疑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事例上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承担药具仓储配送、信息收集和培训村卫生室药具服务人员等任务。

  村级:强化村(居、社区)级药具管理服务工作网底。村(居、社区)一般由卫生计生专干担任药具管理员,负责辖区药具保管发放、宣传教育、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的监管。督促指导村(居、社区)育龄妇女小组长(协会小组长)具体做好送药上门、宣传教育、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在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药具发放点,督促指导药具发放点医生做好咨询指导、发放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和随访等服务工作。

  三、规范药具发放服务管理

  (一)理顺药具管理服务体制。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对辖区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药具服务单位提供的药具服务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国家免费药具发放和技术服务,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机制,形成宣传倡导、咨询指导、发放药具、随访服务、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具管理等服务内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要加强药具需求供应研究,科学编制药具需求计划,提升药具发放服务质量,强化药具产品安全保障等,切实保障育龄人群安全避孕,维护育龄人群身体健康。

  (二)完善制度实施绩效考核。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完善药具服务规范、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监督问责和奖励激励机制。要把药具管理和发放服务作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试点。

  (三)加强药具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打造高水平的药具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药具信息服务平台与刷二代身份证领取药具的计生药具自助发放机后台对接,动态监测和管理药具的采购、调拨、存储、发放和使用等业务,推动信息共享和分析决策,促进药具需求供应平衡。

  四、优化药具发放服务功能

  (一)拓展药具流通发放渠道。畅通现有药具发放服务渠道,积极拓展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这一新的发放服务渠道,探索依托婚姻登记处、零售药店、商业服务网点、基层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聚集点等发放药具,鼓励各地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置药具自助发放机,努力形成以卫生计生专业服务机构为主,以各种社会管理服务组织为辅,以自助发放机为补充的药具发放渠道。

  (二)创新药具发放服务模式。各地要根据区域特点、人群特性等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发放模式,增强群众获得药具的便捷性,提高药具发放服务和管理效率。一是上门发放。村卫生计生小组长(送药员)结合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帮扶弱势群体等定期送药上门。二是委托发放。由村(居、社区)委托医疗保健机构、超市、物业公司等代为发放。三是定点发放。由计生服务网点、村(居、社区)委会、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企业定点发放。四是自助发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写字楼、流动人口聚集地设置自助发放机,居民刷二代身份证直接从自助发放机领取。五是集中发放。在举办“三下乡”、各种主题集中宣传日等重大活动中,现场发放。

  (三)加大药具宣传服务力度。在巩固传统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完善宣传内容,积极开拓新媒体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采取新手段、通过新渠道宣传国家免费避孕药具政策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增强药具宣传服务的及时